国家发改委出手:规范天然气价格行为

煤改电 发布日期:2017-12-07 阅读次数:3744

  国家发改委12日1日下发通知,要求陕西、内蒙古等11个省区市发改委在12月4日召开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提醒告诫辖区内各液化天然气生产流通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加强价格自律,规范天然气价格行为,以确保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价格基本稳定。

  入冬以来,我国液化天然气(LNG)价格持续上涨,11月份涨幅达54.16%,局地更是创下历史新高。为此,通知指出,会议主要是为防止天然气价格异常波动,提醒告诫相关企业和组织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公平竞争。通知还强调,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达成垄断协议、不得实施其他任何形式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否则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价格法》《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国家发改委还要求各地上报会议情况。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国家发改委紧急出手,是继上周对化肥价格异常告诫之后的又一动作,说明国家职能部门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高度关注,也说明近期天然气价格上涨超过了容忍程度。

  据了解,自9月至今,LNG价格已实现14连涨。其中11月中旬之后的短短十余天,部分地区涨价就高达3000元/吨。11月27日,华北地区几大LNG厂家将出厂价调涨1100元/吨至1500元/吨不等,单日涨幅21%至27%。12月1日,多地LNG平均出厂价已到7000元/吨以上,当日大庆中瑞挂牌价报9400元/吨,创历史新高。

  一边是价格飙升,一边是各处“气短”。近段时间,河北、陕西、山东、山西、河南等北方省份供气不足,河北省发改委为此启动了全省天然气需求侧管理机制,于11月28日零时起进入全省天然气供应橙色预警,石家庄启动天然气保供应应急预案,停止所有工业企业生产用气。

  不过,“这样做或许气价会降下来,但没有气源,终端还是买不到气。”一些用气企业认为紧急通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效果有限。分析人士认为,国家发改委直接干预价格很难,LNG毕竟是市场化的产品,发改委打击的是垄断行为,要求的是价格公允,而非否定市场自我调节机制。他认为,随着“煤改气”的推进和清洁能源使用力度的加大,天然气消费量还会持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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