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12-28 阅读次数:3596
一、项目名称:空气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具有销售热水设备及安装服务经营范围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三、项目采购方式及确标方式:集中询价,报价低者即视为中标。
四、基本要求: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五、报价及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应附有项目报价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报价应包括运输、安装、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等。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95,050.00 元(含税),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附授权委托书),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人进场施工之日起15天内完工(包括项目设备安装、测试、验收等工作)。
七、售后服务:
1、本项目热泵空气能机组质保期为至少十八个月,电控部分质保期至少为十二个月,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国家/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
2、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包退包换(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3、在任何时候,中标人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货物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须无条件给予退换。
4、在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维修,并且至少保证按国家政策规定每年不少于两次的上门保修服务,不得向采购人收取费用。
5、所有设备维保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人或设备厂家安排工作人员到采购人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八、付款方式及结算办法:
1、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款项。
2、结算办法:按中标价结算。
九、采购项目投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月2日上午10:00。
十、投交采购项目报价表地点:学校团委室 。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余木有 联系电话:13926396128
关木秀 联系电话:13380743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