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7-12-02 阅读次数:3487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邢台县公安局14个派出所暖气改造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13120020101
项目联系人:李贵忠
项目联系电话:0319-8206610
采购人: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桥东区北围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890210
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8206610
预算金额:105.7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2月1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2-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2-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或已在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1.143.122.162:91/Home/Home/Login)进行报名。2.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http://211.143.122.162:82/Portal/Xzsp/Info?id=804)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5258809。在网上报名成功以后,需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须整理成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齐缝章)7日内有效。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