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7-12-02 阅读次数:3709
北京林业大学旧锅炉房改造实验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林业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林业大学旧锅炉房改造实验用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林业大学旧锅炉房改造实验用房工程
项目编号:XHTC-GC-2017-07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玉蕊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10-623382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刁玉蕊010-6390597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 豪苑大厦B座3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编号为:XHTC-GC-2017-0723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约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18.5米,合同估算价约920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5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原有作废构筑物拆除、部分外扩结构地基与基础、钢结构、二次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空调、建筑电气、电梯、强电、弱电、消防、管线预留预埋及室外管网工程等的全部内容。
2.6其他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须具备《外地企业进京施工备案许可证》,近三年有已竣工的合同额不低于920万元(含)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1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受格式所限,以公告附件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本项目不适用。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受格式所限,如有不一致,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