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7-12-06 阅读次数:4076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煤改电改造增加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17-1057)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浩瑞(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武清区煤改电改造增加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武清区煤改电改造增加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17-1057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工业电热设备(电炉) |
本项目为武清区煤改电改造增加项目,主要包括超音频电磁加热炉 5KW(采暖面积:50-70m2) 3 台 超音频电磁加热炉 8KW(采暖面积:80-100m2) 8台 超音频电磁加热炉 10KW(采暖面积:100-120m2) 5台 新能源高温太阳板 1.8KW(采暖面积:18-25m2) 85 台 新能源高温太阳板 2.4KW(采暖面积:25-35m2) 17台 水泵 0.22KW 16台 液晶温控 102台 国标铜线 10平方 5100米 开关箱、开关 65A 51 台 线管 PVC材质、直径33mm、管壁厚2.9mm 2550米 人工费(拆、运) 51 台, 设备采购及安装,并将原有拆除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 |
93.81 |
三、项目预算
93.81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2017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5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需为3.15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清洁能源供热采暖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国诚信企业信用认证、绿色环保推广企业、中国暖通行业低碳环保品牌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投资主体、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省部级检验合格报告。 6.提供企业注册当地的检察院或武清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近3年(2014年9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近三年(2014年9月1日至今)未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产品、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8.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电磁采暖炉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进口产品投标。
六、获取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12-06到 2017-12-08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武清区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须携带须携带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中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3)投标供应商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及获取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售价(元): 4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12-13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12-13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工
2.联系电话:022-5918167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先生:022-29534093-881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浩瑞(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C05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918167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浩瑞(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浩瑞(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