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7-12-15 阅读次数:5053
易县清西陵文物管理处(行宫、昌陵、泰陵)取暖煤改电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易县清西陵文物管理处(行宫、昌陵、泰陵)取暖煤改电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1
项目联系人:尹**
项目联系电话:0312-3****20
采购人:易县****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18630227219
代理机构:保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2697
预算金额:****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2月26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2-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2-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易县****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易县****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须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5、供应商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订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2017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2017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定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投标需携带联合体协议书。磋商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